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以及南阳市相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并就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及期限
(一)征集项目范围:本次征集范围为唐河县滨河街道、泗洲街道、文峰街道、兴唐街道、东城街道、临港经济区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包括住宅、公寓)。
(二)征集期限: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8日。
二、收购主体及价格
(一)收购主体:由县人民政府选定的县属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
(二)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三、收购房源要求
原则上以楼栋为基本单位,整栋楼收购。收购房源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房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单套建筑面积以90(含)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120(含)平方米,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房源项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3、提供房源明细表(含电子版);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并现场送达资料。
咨询电话:0377-83979585
材料提交地点:唐河县人民路南段南阳市矗磊估价有限公司后院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hxzfbzb[at]126.com
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3日
主题词: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告(2025年第一批)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501130958513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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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09:58:5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